8月21日,備受關註的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在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判。近3個月前,6名“全能神”邪教人員群毆一女子致其死亡,讓全社會震驚。
  “這類暴力恐怖事件在其他地區也曾多次發生。”8月21日,四川省反邪教協會秘書長李芳接受記者採訪,起底崇尚暴力、流行恐怖思想並實行恐怖行為的“全能神”。
  不肯入教便拳打腳踢迫其就範
  “如知情人帶路、拉關係、交朋友、愛心感化、建立感情、軟磨硬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堅持長期使用。為使人得到拯救,必須不擇手段。”這是“全能神”為發展教徒所編髮的《關於傳福音工作的原則》中的一條。
  李芳說,正是在這樣的指示下,“全能神”為發展教徒不惜利用一切可用的方法和手段,軟硬兼施,把目標對象騙到他們的場所,一群人圍著對其洗腦,如仍不肯加入,就會拳打腳踢甚至採用棍棒等暴力手段。
  2012年,“全能神”就在各地瘋狂宣揚“世界末日說”,藉此製造恐慌,鼓吹“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”。
  在“5·28”山東招遠血案中,“全能神”信徒想發展成員,向受害人索要電話號碼被拒後,竟將其殘害致死。李芳說,“全能神”這種行為充分暴露了邪教的本質。
  專設打手懲罰想要退教者
  “神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曾口頭對他忠心卻背叛他的叛徒,這樣的人將受到靈魂肉體都受懲罰的報應……”對於叛教者,“全能神”實施的是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懲戒。據介紹,全能神入教時要“自願”簽訂一紙“保證書”,大致內容是:一旦泄密,全家死光。
  在對信徒精神恐嚇的基礎上,“全能神”還在其組織結構中設計了專門的“護法隊”。所謂的“護法隊”實質上就是打手,一旦有信徒想要退出,他們就會用斷手腳、割耳朵、坐地牢、灌毒藥等非法暴力手段,致人傷殘或死亡,迫使信徒打消退出的念頭。
  安徽的盧某迫於“全能神”的“懲叛”威脅最後投水自盡,浙江的呂某受到“毒誓必驗”的威脅跳崖自盡……李芳補充道,許多誤入“全能神”的信徒,即便脫離了“全能神”,仍長期處於精神恐懼中。
  “非我族類”均可成為攻擊對象
  “信教,則把全部身心和財產交給教主”……“全能神”通過一系列邪說對信徒進行洗腦控制,令信徒“甘心”赴死。
  無端殘人身體、殺人性命的邪教本質,決定了“全能神”會把正常人變成失常者,把心理健全者變成精神變態者。李芳介紹,一方面,痴迷“全能神”的信徒大多悲觀厭世,乃至出現精神分裂等癥狀,以至最後走向自殺之路。另一方面,“全能神”教義中多次提到“凡是不信、抵制‘全能神’者,均被其稱為‘撒旦’‘惡靈’等”。所以,只要是“非我族類”,通通都是有罪的,都可以成為攻擊對象。
  早在1998年,河南唐河縣“全能神”的“護法”人員就接連製造了8起搶劫、毆打傷害事件,受害人被打斷四肢、割去耳朵。“全能神”製造的多起慘絕人寰的血腥恐怖事件,已充分暴露出其邪教的本來面目。
  袁婧四川日報記者杜蕾  (原標題:專設“護法隊”非法暴力懲罰退教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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